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4-0001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税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08 11:49 |
名 称 |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货物 运输 |
来 源 | 国家税务总局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现予以公告。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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