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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图什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库的批复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4-0265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07-20 11:37
名        称 关于阿图什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库的批复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批复
来        源 阿图什市农业农村局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序推进。结合自治区、自治州项目计划编制相关要求,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审核完成了全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库,经阿图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同意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87个,项目总投资60736.81万元。请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如期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

一、衔接资金使用计划

(一)产业发展项目

实施产业发展项目64个,项目投资33438.9万元,占比资金55.06%,其中:一是生产项目36个,项目投资21012.9万元;二是加工流通项目19个,项目投资6204万元;三是配套设施项目3个,项目投资3850万元;四是产业服务支撑项目5个,项目投资1222万元;五是金融保险配套项目1个,项目投资1150万元。

(二)乡村建设行动项目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项目19个,项目投资24497.11万元,占比资金40.33%,其中: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4个,项目投资19977.11万元;二是人居环境整治项目5个,项目投资4520万元。

(三)就业项目

实施就业项目1个,项目投资1200万元,占比资金1.98%。

(四)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

实施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项目投资1530万元,占比资金2.52%。

(五)其他项目

实施其他项目2个,项目投资70.8万元,占比资金0.12%。

二、具体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成立项目实施小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层层落实责任,实行项目管理制度。按照衔接资金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占用、挤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施工,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降低建设标准。要在主要实施点树立项目公示牌,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施工地点和范围、建设质量标准、投资及其构成、项目及技术负责人”等事项,确保阳光操作,接受监督。要切实规范项目实施程序,认真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竣工决算制”等项目建设制度,杜绝违法违规操作。

(三)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督查指导及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进行自查,按照“一项目一档案”的要求,扎实做好档案的搜集整理工作。要在实施过程中完成项目的自查和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批复建设内容、完成建设内容、主要做法及经验、项目建成效益、问题与建议等)上报市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性和实效性。

附件:阿图什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库备案表

                                    阿图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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