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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装饰装修风险提示

索  引  号 K45890655/2024-0005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4-12-05 12:06
名        称 关于房屋装饰装修风险提示
成文日期 2024-12-05 有  效  性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来        源 阿图什市住建局

住宅类装饰装修几乎与每一个“家”相关,具有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装修个性化需求多等特点,工程虽小,但涉及问题比较复杂。针对装修中部分经营主体资质欠缺、偷工减料、漏项增项、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的行为,现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前除进行多方面慎重考虑之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公司谨慎,施工资质优先

根据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11修正)》第22条规定,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企业,必须取得资质。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时,一定要选择口碑好、服务好的企业,一定要查看装修公司营业执照等手续是否齐全。

二、“定金”不等于“订金”,切忌一次性付款

根据规定“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的一种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付定金一方没有履行债务,就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理性消费,切忌一次性付款,建议消费者在合同中约定价款的支付比例进度,分阶段、按验收合格情况分期付款。为确保保修服务质量,消费者最好保留6%~8%的装修款在装修完工后次年付清。

三、勿信口头承诺,注重合同细节

签订合同要细化,要与家装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同时内容要明确、详细、可操作,合同中应注明家装涉及材料的品牌、型号,不能使用笼统的字眼代替。合同中要详细注明施工工期、质量要求、装修材料明细表等,同时还要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要明确工程延期装修的违约金。

四、加强过程监管,重视各阶段验收

施工过程中做好给排水、电气管线、暖通等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做好书面确认,记载竣工日期、验收日期、不合格事项、整改期限、保修日期等内容。质量验收标准(例如环保家装,可以约定装修后室内空气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等具体标准)。

五、严格遵循结构改造原则,规范合同增减项处理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有关施工内容的变更、洽商等必须约定明确且采用书面形式确认,如存在口头沟通,应及时以照片、现场视频、微信记录、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留存,以备后续出现纠纷时维权使用。

六、签订质保协议,保障维修便利

与装修公司签订工程保修协议书,明确保修项目、保修期限等相关事宜。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七、维权途径要选对

在合同或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矛盾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通过仲裁或诉讼等途径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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