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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财政局部门职责

办公地址:新疆阿图什市迎宾路81号院一、二、七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23610          负责人:吴志霞

根据阿图什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阿图什市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落实阿图什市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制定调节收入分配的财税政策,完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承担阿图什市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人民政府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执行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地方性税收立法计划、行政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减免税规定和对阿图什市预算影响较大的临时和特殊的地方税减免事项;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和标准管理;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组织制定阿图什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阿图什市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地方国库资金缴拨使用;负责制定阿图什市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阿图什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规定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政府外债,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审核、申报、转贷、签订贷款协定以及资金管理工作

参与拟订阿图什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阿图什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自治州阿图什市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制定阿图什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政策制度,承担相关规范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各项扶贫资金。

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制定阿图什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监督审核职责;牵头编制阿图什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和执行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阿图什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阿图什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管理工作,会同阿图什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政策和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阿图什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阿图什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管理和指导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组织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补充规定并贯彻执行;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财政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组织指导本级和各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全市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基层财政建设;承办阿图什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十)根据阿图什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阿图什市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对相关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负责制定全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研究提出发展阿图什市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的政策、措施;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分析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

(十)组织政府与金融机构对接合作;研究分析金融运行情况;指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落实金融创新、对外开放职责;负责地方金融监管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对互联网领域金融风险、地方类金融监管对象进行监测预警;协调组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负责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公司、社会众筹机构的设立、变更审批等,拟定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协调组织处置风险。

十六完成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