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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来源 阿图什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5-05-15 18:49 阅读

结合2025年全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阿图什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便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目录》有关内容,现就《目录》出台的基本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关系政府治理全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具体体现。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阿图什市司法局牵头组织编制了《阿图什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出台目的

一是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的必然要求。通过明确列出决定事项,可以增强决策的计划性,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从而确保政府能够全面依法正确履职。二是重大行政决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切身利益和发展稳定大局,编制目录有助于关系法治政府建设目录的顺利实现,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编制目录并将决策事项公开,可以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拓宽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从而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公众的信任度。

、编制依据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六条规定:决策机关应当结合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或者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本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编制、调整和管理。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应当经目录编制单位集体研究,于每年第一季度报人民政府确定,按程序报同级党委同意。

四、制定过程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规定,及时向全市各政府部门征集2025年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市司法局对各单位申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进行审核,编制了阿图什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2025年3月28日,阿图什市十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一次常务会,对草案进行了集体研究,拟同意阿图什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

五、主要内容

《目录》共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项,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市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承办,主要涵盖了供水价格收费标准、生态环境保护、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餐厨垃圾收费标准等方面重大政策措施。

六、公布实施

《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市委同意,现向社会公布。列入目录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同时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材料收集归档。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政策解读单位:阿图什市司法局

第一责任人:张随春(阿图什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日常解读人:孙  丽(阿图什市司法局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二级主任科员)

政策咨询电话:0908—4222272

在线咨询渠道平台:“阿图什司法”微信公众号


线下咨询窗口:阿图什市司法局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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