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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实施!新疆购房有新制度

来源 新疆日报 发布时间 2025-10-20 13:16 阅读

日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在自治区新建住宅工程中强化落实“先查验后交付”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11月1日起,新疆分户验收的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工程实施“先查验后交付”制度,让购房业主从买房到收房,全过程了解房屋质量状况,业主也可自愿引入验房师参与住宅查验。

“先查验后交付”制度,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及合同约定,在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合格后、办理交付手续前,组织已签订购房合同的预售业主,对其所购住宅套内部分及相关公共部位的实体质量、空间净尺寸和主要使用功能等进行查验,在竣工验收前对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完成整改,并在双方确认的基础上实施住宅交付的制度。

“以往新建住宅交付时,业主看房日就是收房日。业主入住后发现质量有问题,却得不到解决,便容易和房地产开发单位产生矛盾纠纷。落实‘先查验后交付’制度后,业主在了解房屋情况时,工程的施工单位也在现场,出现问题可以及时发现、有效处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先查验后交付”制度的实施,让业主由“旁观者”变为“参与者”,提前化解不稳定因素,共同督促房屋质量问题并及时整改,促使工程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在施工过程中能换位思考,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改善房屋质量和交付品质。

《通知》明确,缺乏住宅查验相关专业知识的业主,可以自愿委托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验房师参与住宅查验工作。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协会等单位目前正在积极筹备组织验房师培训工作,预计10月下旬,第一批验房师培训将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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