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吗?
一、无需缴纳的情形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需要缴纳的情形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例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使用年限未超过10年发生转让的,受让人需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例2: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需重新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10%)×10%-已纳税额
注意:1.应纳税额不得为负数。
2.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情形发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减税时,除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第五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当根据不同的免税、减税情形,分别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车辆,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的相关文件。
(四)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自用国产小汽车,提供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
(五)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或者A类和B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5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