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气象局部门职责
办公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东路45院二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4229548 负责人:王 东
一、阿图什市气象局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计划的制定、气象业务建设的实施,以及对气象活动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预报与警报的发布和管理,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四)在州人影办的指挥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五)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气象设施,负责在本辖区内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六)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等有关的建议,以及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七)承担阿图什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气象台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按照《阿图什市气象局职责》协助局长完成本局业务管理工作。
(三)熟练掌握业务知识,能积极引导组织职工完成本局日常业务工作。
(四)认真完成自己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局长不在时行使局长职责。
三、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全市人影工作管理。
(二)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人影作业。
(三)负责本辖区内人影作业的安全。
(四)负责汇报每次人影作业,按阿图什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五)负责人影作业指令的下达,作业简报的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