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图什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库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4-0264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22 10:41 |
名 称 | 关于阿图什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库的批复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批复 |
来 源 | 阿图什市农业农村局 |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序推进。结合自治区、自治州项目计划编制相关要求,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审核完成了全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库,经阿图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同意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58个,项目总投资43720.64万元。请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如期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
一、衔接资金使用计划
(一)产业发展项目
实施产业发展项目39个,项目投资20184.31万元,占比资金46.17%,其中:一是生产项目23个,项目投资9972.31万元;二是加工流通项目9个,项目投资3840万元;三是配套设施项目2个,项目投资4250万元;四是产业服务支撑项目4个,项目投资972万元;五是金融保险配套项目1个,项目投资1150万元。
(二)乡村建设行动项目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项目15个,项目投资20586.33万元,占比资金47.09%,其中: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4个,项目投资20196.33万元;二是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个,项目投资390万元。
(三)就业项目
实施就业项目2个,项目投资1400万元,占比资金3.2%,
(四)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
实施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项目投资1530万元,占比资金3.5%。
(五)其他项目
实施其他项目1个,项目投资20万元,占比资金0.05%。
二、具体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成立项目实施小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层层落实责任,实行项目管理制度。按照衔接资金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占用、挤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施工,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降低建设标准。要在主要实施点树立项目公示牌,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施工地点和范围、建设质量标准、投资及其构成、项目及技术负责人”等事项,确保阳光操作,接受监督。要切实规范项目实施程序,认真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竣工决算制”等项目建设制度,杜绝违法违规操作。
(三)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督查指导及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进行自查,按照“一项目一档案”的要求,扎实做好档案的搜集整理工作。要在实施过程中完成项目的自查和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批复建设内容、完成建设内容、主要做法及经验、项目建成效益、问题与建议等)上报市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性和实效性。
附件:阿图什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库备案表
阿图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