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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图什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的公示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3-0389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 2023-11-30 19:00
名        称 关于阿图什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的公示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项目 计划 批复
来        源 阿图什市乡村振兴局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序推进。结合自治区、自治州项目计划编制相关要求,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审核完成了全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经阿图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同意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42个,计划资金51199.7万元。请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如期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

一、衔接资金使用计划

(一)产业发展项目

实施产业发展项目30个,项目投资37241.7万元,占比资金72.74%,其中:生产项目16个,项目投资14929.7万元,占比资金29.16%;加工流通项目6个,项目投资2370万元,占比资金4.63%;配套设施项目6个,项目投资18480万元,占比资金36.09%;产业服务支撑项目1个,项目投资312万元,占比投资0.61%;金融保险配套项目1个,项目投资1150万元,占比2.25%。

(二)乡村建设行动项目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项目8个,项目投资11198万元,占比资金21.87%,其中:农村基础设施项目7个,项目投资11808万元,占比资金21.11%;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个,项目投资390万元,占比资金0.76%。

(三)就业项目

实施公益性岗位项目2个,项目投资1210万元,占比资金2.36%。

(四)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

实施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项目投资1530万元,占比资金2.99%。

(五)其他项目

实施公益性岗位项目1个,项目投资20万元,占比资金0.04%。

二、具体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成立项目实施小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层层落实责任,实行项目管理制度。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占用、挤用扶贫项目资金。

(二)项目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施工,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降低建设标准。要在主要实施点树立项目公示牌,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施工地点和范围、建设质量标准、投资及其构成、项目及技术负责人”等事项,确保阳光操作,接受监督。要切实规范项目实施程序,认真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竣工决算制”等项目建设制度,杜绝违法违规操作。

(三)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督查指导及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进行自查,按照“一项目一档案”的要求,扎实做好档案的搜集整理工作。要在实施过程中完成项目的自查和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批复建设内容、完成建设内容、主要做法及经验、项目建成效益、问题与建议等)上报市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性和实效性。

附件:阿图什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备案表

                                      阿图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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