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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评估机构结果公告(葱岭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5-0062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5-05-16 17:28
名        称 选定评估机构结果公告(葱岭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
成文日期 2025-05-15 有  效  性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结果公告
来        源 阿图什市住建局

葱岭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户:

2025年阿图什市征收办框架协议入围备案房产评估机构共四家分别为:喀什万和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嘉诚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新疆金信致诚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新疆杭责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框架协议入围备案房地产测绘机构共四家分别为:新疆众科云图测绘服务有限公司、喀什万和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经纬精勘不动产测绘有限公司、新疆嘉诚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3日以发放《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选定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征求了被补偿安置人意见。经初步摸底汇总,葱岭棚户区总户数为176户,经与该项目征收户进行评选的房产评估机构票数为:喀什万和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责任公司1票、新疆嘉诚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0票、新疆金信致诚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132票、新疆杭责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0票。房产测绘评选机构的票数为:新疆众科云图测绘服务有限公司132票、喀什万和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责任公司0票、新疆经纬精勘不动产测绘有限公司0票、新疆嘉诚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1票。经与该征收项目被补偿安置人协商,并由被补偿安置人勾选评估机构并签字确认,共133户(其中已安置7户、36户拒绝选取评估公司)。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经统计,超过三分之二的被征收人同意选择新疆金信致诚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为葱岭棚户区改造的房产评估机构、选择新疆众科云图测绘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葱岭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的房产测绘机构。确定新疆金信致诚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和新疆众科云图测绘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葱岭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的房地产评估测绘机构。现将协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葱岭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被补偿安置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结果统计表》。

本《选定评估机构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三天,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阿图什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提交,非法定无效事由。该公示结果5月18日正式生效。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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