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程序流程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2-04849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07 22:23 |
名 称 | 集体土地征收程序流程 | ||
成文日期 | 2022-03-07 | 有 效 性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来 源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
1.征地告知自然资源部门以《征地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征地调查确认贵国土资源部门及时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3.组织征地听证(被征地人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组织听证)。
4.组织报批材料。
5.报批审查根据权限,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查批。
6.缴纳有关税费用地经批准后,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税费缴清后方可领取用地批文。
7.两公告一登记。
8.补偿安置听证被征地农民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听证,收到听证申请后应当组织听证。
9.补偿安置。
10.争议解决(1)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裁决;拒不交出土地的,由同级土地管理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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