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库都克村粪污一体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4-0234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19 13:19 |
名 称 | 关于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库都克村粪污一体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 ||
成文日期 | 2024-09-19 | 有 效 性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来 源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
2024年8月31日,阿图什市格达良乡人民政府向我局申请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库都克村粪污一体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办法》的规定,现将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库都克村粪污一体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批准单位及文号: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对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库都克村粪污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阿发改字〔2024〕202号)
三、用地单位:阿图什市格达良乡人民政府
四、被使用林地单位: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格达良乡库都克村、提坚村。
五、使用林地面积、权属、地类、起源、林种情况
该项目共拟永久使用1.9540公顷
六、详细情况如下所示:
(1)使用林地按占地性质划分:全部为永久使用;
(2)使用林地按地类划分:总面积为1.9540公顷,其中特殊灌木林地为0.6844公顷、乔木林地1.2491公顷、其他林地0.0205公顷;
(3)使用林地按权属划分:总面积为1.9540公顷,其中国有林地0.6526公顷(经营管理权属单位为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集体林地1.3014公顷(其中1.2911公顷经营管理单位为库都克村村民委员会;0.0103公顷经营管理单位为提坚村村民委员会)
(4)使用林地按林地保护等级划分:均为Ⅲ级保护林地1.9540公顷;
(5)使用林地按森林类别划分:均为地方公益林1.9540公顷;
(6)使用林地按使用林地类型划分:均为防护林林地1.9540公顷;
(7)使用林地按林种划分:总面积为1.9540公顷,其中防风固沙林为0.2563公顷、农田牧场防护林1.6977公顷
(8)使用林地按林木起源划分:全部为人工林;
(9)使用林地优势树种:总面积为1.9540公顷,优势树种为沙枣树、杨树、柳树、红柳;
(10)本项目永久使用林地范围内涉及乔木采伐891株,蓄积为80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期限:永久使用期限为长期。
我局对该申请进行审核上报,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6日期间向我局反映,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买买提阿不拉·阿不力米提)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该内容予以审核上报。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