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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关于公开征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年行政立法项目建议的通知

来源 克州政府网 发布时间 2024-11-09 23:05 阅读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州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畅通社会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工作途径,围绕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所需,加快推进重要领域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立法工作规定》(政府令第213号)《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立法条例》等规定,认真编制并落实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年行政立法工作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和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提出地方立法项目建议。立法项目建议的范围包括制定(修改、废止)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应当围绕维护稳定、文化润疆、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准确反映自治州现实情况,务必突出地方特色,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立法项目建议征集要求

(一)提出的地方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符合宪法法律精神,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相抵触,不得限制或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义务。

(二)抓好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加强立法调研,突出自治州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提出的地方立法项目建议需填写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项目建议表(详见附件),列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依据、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立法规范的主要内容等。为便于沟通联系,全面深入了解立法项目建议有关情况,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论证报告和法规规章(草案)文本建议稿。

三、征集时间和方式

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年行政立法项目建议需于2024年11月15日前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自治州司法局,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公章;提出地方立法项目建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反馈相关信息。具体途径和方式如下:

(一)发送传真:0908-4231767

(二)书面邮寄:阿图什市天山东路38号克州司法局立法科   邮编:845350

(三)联系人:张俪电话:0908-4222539

附件: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项目建议表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项目建议表

项目名称

立法依据

立法必要性、可行性

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立法规范

的主要内容

填报单位

(个人)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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