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卫健委2022年行政处罚事项公示
来源 | 阿图什市卫健委 | 发布时间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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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类别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
1 | 阿卫医罚[2022]2号 | 阿尔祖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罚款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 阿尔祖医院 | MA78HDP63*2 | 王* | 罚款人民币3000元 | 2022年5月25日 | 阿图什市卫健委 | 正常 | 653001 | ||||
2 | 阿卫医罚[2022]3号 | 执业助理医师独立开展非本专业范围执业活动案 | 警告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 王* | 413024*1338 | 处以罚款10000元 | 2022年5月25日 | 阿图什市卫健委 | 正常 | 653001 | ||||
3 | 阿卫医罚[2022]4号 | 利民医院没有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案 | 警告 | 罚款 | 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 利民医院 | 080237832*2 | 邹* | 警告;处以13000元罚款 | 2022年5月25日 | 阿图什市卫健委 | 正常 | 653001 | |||
4 | 阿卫医罚 [2022]5号 |
古*开展超专业范围执业活动案 | 警告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 古* | 653021*0028 |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2022年5月25日 | 阿图什市卫健委 | 正常 | 653001 | ||||
5 | 阿卫医罚 [2022]6号 |
民意医院出具虚假诊断证明、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案 | 警告 | 没收违反所得、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民意医院 | MA77CBTT3*2 | 热*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40元并罚款人民币13000元整 | 2022年5月25日 | 阿图什市卫健委 | 正常 | 653001 | |||
6 | 阿卫医罚 [2022]7号 |
阿*非医师行医案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三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阿* | 653021*0212 | 罚款人民币20000元 | 2022年5月25日 | 阿图什市卫健委 | 653001 | 未结案(罚款金额未缴清) | |||||
7 | 阿卫传罚[2022]8号 | 喀拉苏医院对医疗废物暂存间未按国家有关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消毒等案 | 警告 | 罚款 |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八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 | 喀拉苏医院 | 333044591*2 | 阿* | 警告;罚款人民币3000元 | 2022年8月8日 | 阿图什市卫健委 | 正常 | 653001 | |||
8 | 阿卫传罚[2022]9号 | 康德医院在医院内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案 | 警告 | 罚款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 康德医院 | 342123*1950 | 王* | 警告;罚款人民币7000元 | 2022年8月26日 | 阿图什市卫健委 | 正常 | 653001 | 未结案(罚款金额未缴清) | ||
9 | 阿卫医罚[2022]13号 | 罗*开展超专业范围执业活动案 | 警告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 罗忠亮诊所 | MA77XJFJ*2 | 罗* |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2022年8月8日 | 阿图什市卫健委 | 正常 | 653001 | |||
10 | 阿卫医罚[2022]14号 | 喀拉苏医院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案 | 警告 | 没收违反所得、罚款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喀拉苏医院 | 333044591*2 | 阿*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50元整,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2022年8月8日 | 阿图什市卫健委 | 正常 | 653001 | |||
11 | 阿卫医罚[2022]15号 | 买*跨执业地点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案 | 警告 | 没收违反所得、罚款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 买* | 653021*0950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50元整,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2022年8月13日 | 阿图什市卫健委 | 正常 | 653001 | ||||
12 | 阿卫传罚[2022]16号 | 诊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案 | 警告 | 罚款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七条第二款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 张进风诊所 | MABJJWLW0*2 | 张* | 警告;罚款人民币3000元 | 2022年9月1日 | 阿图什市卫健委 | 正常 | 653001 | |||
13 | 阿卫公罚[2022]2号 | 阿图什市供销宾馆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警告 | 罚款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阿图什市供销宾馆 | 92653001*N | 梅* | 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 | 2022年8月18日 | 阿图什市卫健委 | 正常 | 653001 | |||
14 | 阿卫放罚[2022]1号 | 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卫生院新建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未完成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进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已投入使用案 | 警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第六十九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 上阿图什镇卫生院 | 1265300*2 | 阿* | 警告 | 2022年8月17日 | 阿图什市卫健委 | 正常 | 653001 | ||||
15 | 2022081019514665452303 | 阿图什市丽都快捷宾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警告 | 罚款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阿图什市丽都快捷宾馆 | 92653001*8 | 刘* |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 | 2022年8月10日 | 阿图什市卫健委 | 正常 | 653001 | |||
16 | 2022092118420565452303 | 阿图什市卡迪娜美容美发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警告 | 罚款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阿图什市卡迪娜美容美发店 | 92653001*0 | 哈* | 警告;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2年9月21日 | 阿图什市 卫健委 | 正常 | 65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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