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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殡仪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表

来源 阿图什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5-10-31 10:57 阅读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收费管

理形式

收费依据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等级和规格

减免政策

备注

(可附照片)

遗体

接运

往返里程20公里以内(含20公里)不超过260元/具,超过20公里每公里增收5元,抬尸下楼层,按每层10元/具累计收费,使用电梯运送不得加收费。遗体运送过程中产生的通行费、停车费按实际发生额代收。

元/具

政府

指导价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民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25]363号)

到指定地点接运遗体,含抬尸、对正常死亡遗体进行消毒处理后装殓等。

外抬特殊遗体接运包含传染病、腐败、意外、特殊遗体等,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上浮标准在不超过基准价260元的1倍。

遗体存放

96元/柜·具·天,一自然日内不超过(含)12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12小时不超过(含)24小时按全天计算。

元/柜·具·天

政府

定价

将遗体放入遗体冷藏或冷冻设备内以低温方式保存遗体。

遗体火化

平板炉收费标准不超过180元/具;拣灰炉收费标准不超过450元/具。

元/具

政府

指导价

用火化炉对遗体、遗骸或残肢等进行焚化,包含火化垫、包装。

尸骨按50%收费;14岁以下(含14岁)儿童遗体按50%收费;周岁以内婴儿遗体按20%收费。

腐败、传染病遗体加收25%。

骨灰寄存

8元/盒·月,不超过(含)15天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不超过(含)一个月,按照一个月收取。

元/盒·月

政府

定价

约定期限存放骨灰,包括代办寄存手续费、骨灰寄存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干部(以1949年9月30日以前为限)、烈士、新疆户籍特殊困难群体骨灰实行免费寄存。

本标准出台前,已寄存的骨灰在原约定期限内按原标准收费。

遗体清洗

不超过260元/具。

元/具

政府

指导价

按民族习俗将遗体进行清洁卫生处理,将遗体包裹等,包含清洗用品和白布。

墓穴挖坑

基准价360元/具。可根据岩土、环境条件、季节差异等因素不超过30%上浮.下浮不限。公墓整体出售时不得重复收取墓穴挖坑费。

元/具

政府

指导价

根据墓穴规格、尺寸进行挖掘。

少数民族公墓对2周岁(含2周岁未足月婴儿遗体)遗体免收挖坑费。

    备注:1.少数民族公墓对2周岁(含2周岁未足月婴儿)遗体免收挖坑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干部(以1949年9月30日以前为限)、烈士、新疆户籍特殊困难群体骨灰实行免费寄存。

          3.遗体火化费:腐败、传染病遗体加收25%;尸骨按50%收费;14岁以下(含14岁)儿童遗体按50%收费;周岁以内婴儿遗体按20%收费。

          4.其他享受民政部门殡仪基本服务收费减免及补偿办法,按民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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