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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水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3-0266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3-09-05 12:18
名        称 城镇供水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来        源 水利部

供给城镇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及相关用水的公用事业。又称城镇给水。

摘要

拼音chengzhengongshui

英文名称cityandtownwatersupply

又称城镇给水

所属学科水利工程

目录

1.供水要求

1.1水量

1.2水质

1.3水压

2.供水系统

城镇生活用水分为:饮用、洗涤、宅院绿化等用水;市政公共用水,如商业、服务业、学校、医院、消防、城镇绿化、街道喷洒、清除垃圾、市区河湖补水和城郊商品菜田用水等。工业用水主要为冷却、洗涤、调节温度和调节湿度等用水。城镇供水水源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包括江河、水库、湖泊和海洋中的水。地下水包括井水、泉水和地下河水等。

1.供水要求

城镇供水要求保证率高,且在水量、水质和水压3方面均有要求。

1.1水量

①生活用水。居民日常生活用水的多寡,受气候条件、室内给水排水设备和卫生设备的完善程度及居民生活习惯等条件决定。市政公共用水按其设施(如医院、旅馆、学校等)的用途不同而有很大差异。消防用水量则取决于扑灭一次火灾所需的消防水量和同时出现的火灾数。城镇生活用水定额一般随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住条件的改善而增大。②工业用水。随行业、工艺过程、设备类型和机械化自动化的程度而异,其单位相同产品的用水定额一般随工业技术水平的提高而减小。

1.2水质

生活饮用水对水质有严格要求,对下列水质参数,即浑浊度、色度、臭(嗅)和味、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参数、pH值、硬度,铁、锰、锌等重金属,以及酚、有毒非金属(如氰、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剩余氯等的含量均有规定。工业冷却用水的水质标准一般比饮用水的水质标准低。有特殊要求的工业用水(如电子工业用水)应制定相应的专用水质标准。

1.3水压

城镇生活用水要求有一定自由水压(即从地面算起的最小水压),其值按建筑物的层数而定:一层为10米;二层为12米;二层以上每加一层,水压增加4米。消防用水时,管网自由水压一般不应小于10米。工业用水的水压须按工艺要求而定。

2.供水系统

分为取水、输水、水处理和配水4个部分。取用地下水多用管井、大口井、辐射井和渗渠。取用地表水可修建固定式取水建筑物,如岸边式或河床式取水建筑物;也可采用活动的浮船式和缆车式取水建筑物。水由取水建筑物经输水管道送入实施水处理的水厂。水处理包括澄清、消毒、除臭和除味、除铁以及软化;对于工业循环用水常需进行冷却,对于海水和咸水还需淡化或除盐。处理后合乎水质标准的水经配水管网送往用户。

城镇供水系统受水源、地形及城镇规划等因素的影响可有以下多种基本布置方式。①重力式供水系统,即利用地形自流供水;②水泵提升式供水系统;③单一水源供水系统;④多水源供水系统;⑤分(水)质供水系统;⑥分(水)压供水系统。以上几种系统又可组合成新的供水系统,如多水源重力式供水系统等。此外,工业供水除直流供水(即经一次使用后直接排入容泄区)外,还有循环供水方式和循序供水方式。循环供水是将使用过的水适当处理后,再行回用。循序供水是按用水户对水质的要求,先将水供给对水质要求高的用户,使用后直接或略加处理再送给其他对水质要求较低的用户使用,最后排入容泄区。

(来源:《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网络版

作者:张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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