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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货运车辆逾期未年审的,请尽快办理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5-0202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5-08-25 00:11
名        称 提醒!货运车辆逾期未年审的,请尽快办理
成文日期 2025-08-25 有  效  性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车辆 年审
来        源 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

各位车主及企业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阿图什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现将354辆营运车辆年审逾期(附件1)和243辆营运车辆本月即将到期(附件2)的信息进行公告,请上述车辆所有人(业户)自公告之日起及时办理道路运输车辆年审业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营运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练车,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验。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据本条例第五十二条,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办理地点:阿图什市迎宾路109号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十一楼业务窗口。

咨询电话0908-6665534

特此公告。

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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