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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阿图什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3-0028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阿图什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3-01-29 13:04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阿图什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来        源 国家税务总局阿图什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阿图什市税务局紧紧围绕自治区、自治州和阿图什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阿图什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ats.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义,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阿图什市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建设路1号院,邮编:0908-845350,电话:0908-422348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自治州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详实、准确的涉税资讯,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细化责任分解方案,紧抓税务工作重点和群众急难愁盼的涉税问题,围绕服务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加强留抵退税政策落实、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现有网站栏目,及时对外公开和解读各项便民办税措施和税费优惠政策。按要求及时更新本单位领导简介、联系方式、机构设置、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全年在阿图什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32条(篇),在中国税务报、中国网、石榴云、新疆日报、克州日报等媒体刊发稿件46篇,线上线下组织开展各类政策培训讲解共计3600余人次参加,回复纳税人缴费人各类咨询1200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的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增强思想认识,主要负责人定期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条例法规。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选拔考试、个人专业能力等标准选拔一批专业骨干,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中坚力量。三是明确工作职责,专人专岗负责,根据工作实际,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优化调整。四是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公开时限和发布格式,拟稿撰稿严守保密原则,严格履行审批和审查程序,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我局实际情况,不断拓展平台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以机关办公楼电子屏、政务公开栏、办税服务厅LED屏及政府网站、税务系统内、外网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另外利用税收公益广告、短视频、微视频、公众号等形式,传播税务声音,解读税收政策。此外,还充分利用“企微税-税企互动平台”及“远程帮办”线上服务实时为纳税人缴费人传达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认真抓好整改反馈工作。二是加强监督考核,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三是重点围绕税费优惠政策、税费服务等方面进行公开,健全工作队伍,加强业务培训交流,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阿图什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的信息量不多;三是公开时间不够及时。

面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政策宣传栏等,瞄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热点、焦点、难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不定期开展公开情况自查,查漏补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阿图什市税务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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