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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136号承接文件:增量电价0.15-0.262元/kWh、比例50%,存量0.25-0.262元/kWh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5-0107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07-01 18:20
名        称 新疆136号承接文件:增量电价0.15-0.262元/kWh、比例50%,存量0.25-0.262元/kWh
成文日期 2025-07-01 有  效  性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增量 电价
来        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月25日,新疆发改委官网发布文章《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助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及《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指出,对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区分补贴项目和平价项目。其中,补贴项目机制电价0.25元/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为其上网电量的30%;平价项目机制电价0.262元/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为其上网电量的50%。

对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按照国家改革要求,机制电价需通过竞价形成;机制电量比例暂为其上网电量的50%。

《方案》提出,增量项目采用边际出清方式、分类型(风电、太阳能)竞价形成机制电价,竞价区间暂定0.150元/千瓦时—0.262元/千瓦时;竞价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由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项目自愿参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在自治区价格和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发布年度竞价公告、审核竞价项目资料、组织开展竞价、公示竞价结果等工作。目前,我们正在组织编制增量项目竞价工作指引,近期即将印发。

《方案》明确,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每月按机制电价开展差价结算,将同类型项目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纳入系统运行费“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费用”科目。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具体编制差价结算细则,负责组织签订差价协议、开展差价电费结算、及时公布结算情况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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