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喀什惠生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阿图什市第十一分店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5-0056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06 17:57 |
名 称 | 关于解除喀什惠生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阿图什市第十一分店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5-05-06 | 有 效 性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医保 服务 协议 |
来 源 | 阿图什市医疗保障局 |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关于开展定点医药机构2024年度医保基金绩效评价的通知》,阿图什市医疗保障局对全市44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绩效评价。2025年3月5日,在对喀什惠生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阿图什市第十一分店(阿图什市光明街道文化路5号1区喀什惠生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阿图什市第十一分店)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该药店存在弄虚作假、药师冒名挂靠等行为。
根据《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履约情况评价表》《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决定解除与喀什惠生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阿图什市第十一分店医保服务协议。
阿图什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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