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图什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的公示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3-0150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18 13:22 |
名 称 | 关于阿图什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的公示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乡村 振兴 |
来 源 | 阿图什市乡村振兴局 |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序推进。结合自治区、自治州项目计划编制相关要求,项目计划已经阿图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请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如期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
一、衔接资金使用计划
2023年第二批中央、自治区衔接资金累计到位6103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到位1662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4441万元。新增年度实施计划项目18个,计划总投资7815万元。2023年全年累计实施项目51个,项目总投资61819.63万元,具体如下:
(一)产业发展项目
实施产业发展项目29个,项目投资30969.53万元,占比资金50%,其中:生产项目18个,项目投资17246.5万元;加工流通项目2个,项目投资400万元;配套设施建设5个,项目投资10566.03万元;产业服务支撑项目2个,项目投资1707万元;金融保险配套项目2个,项目投资1050万元。
(二)就业项目
实施就业项目项目3个,项目投资1730万元,占比资金2.9%,其中:务工补助项目1个,项目投资30万元;就业培训项目1个,项目投资500万元。公益性岗位项目1个,项目投资1200万元。
(三)乡村建设行动项目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项目17个,项目投资27515.1万元,占比资金44.51%,其中:农村基础设施项目10个,项目投资22035.1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7个,项目投资5480万元。
(四)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
实施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项目投资1590万元,占比资金2.57%。
(五)其他项目
实施其他项目1个,项目投资15万元,占比资金0.02%。
二、具体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成立项目实施小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层层落实责任,实行项目管理制度。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占用、挤用扶贫项目资金。
(二)项目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施工,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降低建设标准。要在主要实施点树立项目公示牌,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施工地点和范围、建设质量标准、投资及其构成、项目及技术负责人”等事项,确保阳光操作,接受监督。要切实规范项目实施程序,认真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竣工决算制”等项目建设制度,杜绝违法违规操作。
(三)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督查指导及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进行自查,按照“一项目一档案”的要求,扎实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要在实施过程中完成项目的自查和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批复建设内容、完成建设内容、主要做法及经验、项目建成效益、问题与建议等)上报市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性和实效性。
附件:阿图什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备案表
阿图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