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7期)
| 索 引 号 | K45890655/2026-00839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7-17 11:47 |
| 名 称 |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7期) | ||
| 成文日期 | 2026-07-17 | 有 效 性 |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抽检公示 |
| 来 源 |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涉及我市2家经营单位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阿图什市某干果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干猕猴桃片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4月12日,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合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幸福街道群众路扎帕尔库其楼下的“阿图什市某干果店”经营销售的干猕猴桃片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检验报告编号:No:Z260446,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6/5/9,我局通过国抽系统收到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已构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阿图什市故乡干果店给予免予行政处罚。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当事人收到报告后进行自查,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整改。严格要求采购环节,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意识。
二、阿图什市某干果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苹果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4月12日,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合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幸福街道群众西路013号的“阿图什市某干果店”经营销售的苹果干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检验报告编号:No:Z260453,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6/5/9,我局通过国抽系统收到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已构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阿图什市荣耀干果店给予免予行政处罚。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当事人收到报告后进行自查,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整改。严格要求采购环节,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意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