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1期)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4-0263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14 10:31 |
名 称 |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1期)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核查处置 通告 |
来 源 |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阿图什市夏**鲜面店加工制售的巴哈利(糕点)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巴哈利(糕点);规格:散装;加工日期:2024年7月22日;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销售者(被抽样单位):阿图什市夏**鲜面店;地址: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喀依拉克巴扎****。
(二)核查处置情况
1.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人员于2024年8月28日启动核查处置,并立案查处。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及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具有申请复检和异议的权利;二是现场检查;三是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四是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已查明,当事人加工制售该批次不合格油条8kg,已全部销售完毕。
2.产品质量控制情况。监管人员现场责令该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当事人已在经营场所内张贴《召回公告》,由于距离该批次不合格糕点加工制售时间比较久,因此召回数量为零。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罚款;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该批次巴哈利(糕点)不合格原因是加工操作过程没有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其表示今后将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与管理,确保食品卫生与食品质量安全。我局对其进行了复查,总体整改情况良好。
二、阿图什市哈****蛋糕店加工制售的巴哈利(糕点)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巴哈利(糕点);规格:散装;加工日期:2024年7月23日;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销售者(被抽样单位):阿图什市哈****蛋糕店;地址: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机关巴扎****号。
(二)核查处置情况
1.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人员于2024年8月28日启动核查处置,并立案查处。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及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具有申请复检和异议的权利;二是现场检查;三是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四是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已查明,当事人加工制售该批次不合格油条3kg,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采购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未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未配齐“五防”设施。
2.产品质量控制情况。监管人员现场责令该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当事人已在经营场所内张贴《召回公告》,由于距离该批次不合格糕点加工制售时间比较久,因此召回数量为零。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第四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该批次巴哈利(糕点)不合格原因是当事人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其表示今后将配备配齐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消毒、盥洗及“五防”设施,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与管理,确保食品卫生与食品质量安全。我局对其进行了复查,总体整改情况良好。
三、阿图什市可***糕点店加工制售的巴哈利(糕点)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巴哈利(糕点);规格:散装;加工日期:2024年7月23日;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销售者(被抽样单位):阿图什市可***糕点店;地址:阿图什市阿扎克镇麦依村。
(二)核查处置情况
1.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人员于2024年8月28日启动核查处置,并立案查处。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及时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具有申请复检和异议的权利;二是现场检查;三是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四是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已查明,当事人加工制售该批次不合格油条3kg,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采购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未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未配齐“五防”设施。
2.产品质量控制情况。监管人员现场责令该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当事人已在经营场所内张贴《召回公告》,由于距离该批次不合格糕点加工制售时间比较久,因此召回数量为零。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第四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该批次巴哈利(糕点)不合格原因是当事人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其表示今后将配备配齐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消毒、盥洗及“五防”设施,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与管理,确保食品卫生与食品质量安全。我局对其进行了复查,总体整改情况良好。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