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5-0058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13 16:50 |
名 称 | 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 ||
成文日期 | 2025-05-13 | 有 效 性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备案 提交 材料 |
来 源 |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次性告知文书
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2.备案事项涉及企业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企业章程的决定。
3.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章程备案,提交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企业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由出资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经营期限备案,提交出资人(主管部门)出具的更改经营期限的文件。
◆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注: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备案适用本规范。
2.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与非公司企业法人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
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登记全程电子化流程
登陆新疆市场监督管理(http://scjgj.xinjiang.gov.cn)/新疆政务服务网的官网——政务服务系统——注册账号(账号一般为办理人员手机号码,姓名和身份证一致,否则无法签章)成功登录后,点击我要办事——变更(备案)登记,填写上传相应材料即可提交。(网上全流程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选择半流程则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到窗口)如不会操作在我要办事中将鼠标移动至相关事项中则会出现操作手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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