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药品安全宣传周”典型案例
| 索 引 号 | K45890655/2026-0100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9-07 18:28 |
| 名 称 |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药品安全宣传周”典型案例 | ||
| 成文日期 | 2026-09-07 | 有 效 性 |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典型 案例 |
| 来 源 |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026年是“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红线意识,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6年“药品安全宣传周”期间,集中曝光了一批药品、医疗器械等典型案件。
1.阿图什市某药房未经批准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案例
2025年11月7日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阿图什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等相关材料,经核查发现阿图什市某药房存在未执行入库验收记录、销售记录,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按照药品零售统一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开展药品零售活动,以及未经批准销售复方地芬诺酯片(第二类精神药品)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货值金额31110元的违法经营药品、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2.阿图什市某医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药品包装标识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案
2026年6月17日,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阿图什市某医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在药品储存环节,未严格按照药品包装标识规定的温度要求进行储存,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医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3.阿图什市某药房未从具有药品生产、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2025年11月11日,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阿图什市某药房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未从具有药品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违法所得9.8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4.阿图什市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案
2026年2月4日,克州、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发现阿图什市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存在使用超过有效期限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货值金额163.97元超过有效期限的医疗器械、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阿图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