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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审理督察室

机构名称 法规审理督察室
科室领导 张洁
办公电话 0908-4233106
机构职能

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参与市有关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审计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规划,加强法制宣传,办理有关协调工作;组织对局机关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审计复核局机关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协助日常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