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阿图什市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董雪丽同志和原党组副书记、局长买买提托呼提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5-0133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审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5-08-11 10:29 |
名 称 | 关于开展阿图什市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董雪丽同志和原党组副书记、局长买买提托呼提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有 效 性 | ||
文 号 | 阿党审办经责通〔2025〕01号 | 主 题 词 | 经济 责任 审计 |
来 源 | 阿图什市审计局 |
董雪丽同志、买买提托呼提同志、阿图什市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阿图什市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阿图什市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阿图什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7月30日开始,对阿图什市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董雪丽同志(2021年11月至2024年9月任党组书记、副局长)和原党组副书记、局长买买提托呼提同志(2022年5月至2025年1月任局长、副书记)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指定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有关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含电子数据)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请董雪丽同志、买买提托呼提同志在审计组进点5日内,向审计组提交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书面材料。
审计组组长:艾尼瓦尔·木台来普
审计组主审:申诗佳
审计组成员:刘诚(兼职廉政监督员)、依马木·斯拉木、古丽加玛丽·吐地阿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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