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
| 索 引 号 | K45890655/2026-0036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文旅局 | 发布日期 | 2026-05-18 10:18 |
| 名 称 | 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 | ||
| 成文日期 | 2026-05-18 | 有 效 性 |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催告 |
| 来 源 | 阿图什市文旅局 | ||
(新克阿)文综催字〔2026〕F-02号
李某:
本机关于2025年10月17日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克阿)文综罚字〔2025〕F-5号,要求你(单位)依法履行罚款伍拾万元整(5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要求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依法履行缴纳罚款伍拾万元整(5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涉及金钱给付的,请持原处罚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阿图什市天山分理处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收款人全称:阿图什市财政局,收款人账号:30456301040002942)。
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阿图什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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