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图什市开展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的公告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4-00680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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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4-02-22 12:11 | 发布日期 | 2024-02-22 18:00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阿图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儿童入托入学前要做好免疫规划疫苗补种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要求,儿童入托入学,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对未完成规定疫苗接种的,应及时补种疫苗,保障儿童身体健康。
托幼机构和学校是儿童密切接触的场所,极易发生一些呼吸道、消化道等传染病暴发和流行。按程序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可以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按时接种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的暴发流行,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入学前推荐儿童完成的疫苗种类
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中包括了自治区要求接种的疫苗种类及剂次,该类疫苗免费接种,家长有义务保证儿童接种。
三、开学时需要查验接种证的儿童
新入托、入园儿童/小学新入学儿童/新转入儿童
预防接种证查验需要携带户口本和接种证
四、接种工作时间
2月20日—3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00-13:30;下午16:30-19:30
五、家长须知
1.预防接种证查验:家长务必在儿童入学前带儿童到居住地所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验接种证。对定期完成免疫规划应接种的,由查验单位为其开具接种查验证明,便于学校查验使用;对未定期完成免疫规划应接种的,需对未接种的疫苗按规范进行补充接种。
2.二类疫苗接种:家长在知情、自愿受种的基础上可到光明、幸福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接种肺炎、流感及手足口病等其他二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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