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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阿图什市哈拉峻乡草场提质增效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5-0086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5-05-17 17:55
名        称 关于对阿图什市哈拉峻乡草场提质增效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5-05-17 有  效  性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水土 保持 批复
来        源 阿图什市水利局

阿图什市哈拉峻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阿图什市哈拉峻乡草场提质增效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的申请》及设计成果收悉。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水保方案报告书进行审查,提出了修改意见,经复核认为修改后报告书编制内容基本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主体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阿图什市哈拉峻乡西里比里村和克孜勒陶村,均在S306省道南侧,距阿图什市约102公里。西里比里村工程区地理位置为东经77°6′39.90″,北纬40°13′57.28″;克孜勒陶村工程区地理位置为东经77°13′50″,北纬40°16′28″。

工程总投资770万元,土建投资65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2025年财政资金。计划于2025年5月开工,于2025年9月完工,工程建设总工期为5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的章节内容详细、全面,编制依据充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预测方法正确,提供图件齐全,治理措施基本合理,与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基本协调一致,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涉及自治区级Ⅱ3塔里木河流域重点治理区,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主要为轻度风力侵蚀,原生土壤侵蚀模数确定为1200t/km²·a,土壤容许流失量为1200t/km²·a。

(三)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果。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2196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601t。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责任范围为161.57hm²。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风沙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85%,土壤流失控制比1.00,渣土防护率87%,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及林草覆盖率不做要求。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堤防工程区、施工道路区及施工生产区等3个分区。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应严格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招标实施、同时建成验收的“三同时”原则。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保资金,完成批复的建设内容。

(二)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地点等如发生变化和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时,建设单位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备案。

(三)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0元。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建设单位应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五)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方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防护,严禁随意倾倒;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和地表恢复;切实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六)项目业主应安排专人负责水土保持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工作。

(七)开工后每个月月底向阿图什市水利局上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阿图什市水利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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