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的公示
| 索 引 号 | K45890655/2026-00974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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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26-08-27 16:40 | 发布日期 | 2026-08-27 16:51 |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
| 发文单位 | 阿图什市水利局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水利局 |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65号)要求,现将阿图什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主体责任单位: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吾提库尔·亚森江(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职责:阿图什市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统筹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行业监管责任单位:阿图什市水利局
责任人:张永明(阿图什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职责:负责做好本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运行管理责任单位:阿图什市农村供水总站
责任人:吐尔逊江·依那亚提(阿图什市农村供水总站书记)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标准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査、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附件:
1.阿图什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统计表
2.阿图什市农村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阿图什市水利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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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阿图什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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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州、市)、县(市、区) |
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
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
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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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责任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工程数量(个) |
落实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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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 |
吾提库尔·亚森江 |
市政府副市长 |
0908-7625506 |
张永明 |
党组书记、副局长 |
0908-4223485 |
8 |
落实供水单位:阿图什市农村供水总站:运行管理责任数量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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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阿图什市农村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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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概况 |
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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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工程或水厂位置(乡镇、村) |
责任人姓名及职务 |
责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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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阿扎克乡水源地供水工程 |
上阿图什镇兰干村 |
吐尔逊江·依那亚提(阿图什市农村供水总站书记) |
0908-426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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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图什市阿湖乡、阿扎克镇、松他克镇、格达良乡、吐古买提乡科克塔木村水源地农村供水工程 |
吐古买提乡科克塔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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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图什市哈拉峻乡昂额孜村片区(昂额孜村、古尔库热村、皮羌村、库铁热克村、克孜勒套村)农村供水工程 |
哈拉峻乡昂额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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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喀尔果勒村水源地供水工程 |
上阿图什镇喀尔果勒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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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阿图什市吐古买提乡三个村安全饮水水源改造工程 |
吐古买提乡玛依丹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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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阿图什市哈拉峻乡欧吐拉哈拉峻村、琼哈拉峻村农村供水工程 |
哈拉峻乡谢依特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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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阿图什市吐古买提乡依达良村水源地农村供水工程 |
吐古买提乡库鲁木都克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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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阿图什市哈拉峻乡谢依提村农村供水工程 |
哈拉峻乡谢依提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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