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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的公示

索  引  号 K45890655/2026-00974 主题分类
名        称 阿图什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的公示
成文日期 2026-08-27 16:40 发布日期 2026-08-27 16:51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阿图什市水利局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65号)要求,现将阿图什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主体责任单位: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吾提库尔·亚森江(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职责:阿图什市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统筹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行业监管责任单位:阿图什市水利局

责任人:张永明(阿图什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职责:负责做好本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运行管理责任单位:阿图什市农村供水总站

责任人:吐尔逊江·依那亚提(阿图什市农村供水总站书记)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标准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査、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附件:1.阿图什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统计表

      2.阿图什市农村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阿图什市水利局

2026年8月27日

附件1

阿图什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统计表

地(州、市)、县(市、区)

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责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责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工程数量(个)

落实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数量(个)

阿图什市

吾提库尔·亚森江

市政府副市长

0908-7625506

张永明

党组书记、副局长

0908-4223485

8

落实供水单位:阿图什市农村供水总站:运行管理责任数量1(个)

附件2

阿图什市农村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序号

工程概况

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或水厂位置(乡镇、村)

责任人姓名职务

责任人电话

1

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阿扎克乡水源地供水工程

上阿图什镇兰干村

吐尔逊江·依那亚提(阿图什市农村供水总站书记)

0908-4260144

2

阿图什市阿湖乡、阿扎克镇、松他克镇、格达良乡、吐古买提乡科克塔木村水源地农村供水工程

吐古买提乡科克塔木村

3

阿图什市哈拉峻乡额孜村片区(额孜村、古尔库热村、皮羌村、库铁热克村、克孜勒套村)农村供水工程

哈拉峻乡昂额孜村

4

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喀尔果勒村水源地供水工程

上阿图什镇喀尔果勒村

5

阿图什市吐古买提乡三个村安全饮水水源改造工程

吐古买提乡玛依丹村

6

阿图什市哈拉峻乡欧吐拉哈拉峻村、琼哈拉峻村农村供水工程

哈拉峻乡谢依特村

7

阿图什市吐古买提乡依达良村水源地农村供水工程

吐古买提乡库鲁木都克村

8

阿图什市哈拉峻乡谢依村农村供水工程

哈拉峻乡谢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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