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告知承诺书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2-0410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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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申请人 告知 承诺书 | 成文日期 | |
文 号 | 〔〕号 | 发布日期 | 2022-09-01 12:59 |
发文单位 | 阿图什市住建局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住建局 |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自然人):
姓名: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 证号:
(法人或其他组织)
单位名称:
证件类型: 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二、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11653001010481354G4000117013000)
三、受理条件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二)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三)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四)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五)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六)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卫生填埋场、堆肥厂和焚烧厂的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取得规划许可文件。(二)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相关设施设备、车辆应满足工作要求。(三)有2名以上具有初级专业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垃圾处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四)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五)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备沼气检测仪器,配备环境监测设施如渗沥液监测井、尾气取样孔等。(六)防尘、除臭、污水处理、灭蝇(六)具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渗沥液、沼气的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卫生填埋场对不同垃圾进行分区填埋方案、生活垃圾处理的渗沥液、沼气、焚烧烟气、残渣处理残余物达标处理排放方案等。(七)有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的预案。
四、申请材料(共8项)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行政许可申请书;除向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置外,属建筑垃圾回填、再利用或堆放的要有消纳场地的土地用途证明(无建筑垃圾清运可提供情况说明);单位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承接垃圾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
五、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就申请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现作出下列承诺:
(一)已经知晓许可事项告知书的全部内容。
(二)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三)□认为自身已满足行政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
□认为自身工作日内能满足行政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并于年月日前提交所需材料。
(注:此项由申请人或委托人填写)
(四)本人承诺许可后,行政机关可依法核查,且本人愿意配合相关核查。
(五)上述陈述是本申请人真实意愿的表示,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