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阿图什市乡村综合民生项目—光明街道库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征询意见回复函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5-0026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17 12:41 |
名 称 | 关于对阿图什市乡村综合民生项目—光明街道库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征询意见回复函 | ||
成文日期 | 2025-02-17 | 有 效 性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环境 保护 |
来 源 | 阿图什市生态环境局 |
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出具《建设项目管理意见征询函(阿发改函﹝2025﹞006号)》已收悉。该项目位于阿图什市。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库房地上1层,建筑面积1208平方米,同时完成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60万元,资金来源为江苏援疆资金等内容。现就该建设项目提出以下环保意见:
1、从递交的书面材料内容看,拟同意该建设项目;
2、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相关规定,该项目无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本函有效期为一年。自2025年2月17日起至2026年2月16日止。
二0二五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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