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阿图什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4-0082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23 19:00 |
名 称 | 关于实施阿图什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批复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批复 |
来 源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重新公布阿图什市区片综合地价的请示》(阿自然资字〔2024〕110号)已收悉,经阿图什市人民政府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重新公布实施阿图什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自2024年3月25日起执行。
二、请你局根据《关于重新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4〕1号),严格执行农用地地价执行情况,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积极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促进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年3月22日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