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公示(〔2024〕09号)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4-0319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04 12:50 |
名 称 | 行政处罚决定公示(〔2024〕09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05 | 有 效 性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
来 源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阿图什市锡通矿业有限公司新疆阿图什市砂石料聚集区十号建筑用砂矿
违法事实:砂石料场于2022年12月至2024年8月在阿图什市砂石料聚集区(阿湖集中区)未经批准非法使用天然草原进行开采(采挖砂石料)破坏草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三十八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恢复。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
处罚内容:1.责令于2025年11月前恢复非法使用草原植被;2.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十二倍罚款11610元(壹万壹仟陆佰壹拾元)。
处罚结果:正在执行中。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2月2日
公示期限:3个月
当前状态:执行当中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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