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219线阿合奇县至八盘水磨公路建设项目新增服务区及停车区建设用地的请示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5-0152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5-08-09 19:31 |
名 称 | 关于G219线阿合奇县至八盘水磨公路建设项目新增服务区及停车区建设用地的请示 | ||
成文日期 | 2025-08-09 | 有 效 性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新增 服务区 停车区 |
来 源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G219线阿合奇县至八盘水磨公路建设项目新增服务区及停车区应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我局按程序对该项目用地报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用地符合节约集约相关规定,确需申请农用地转用。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单独选址项目用地预审情况〕该项目符合基本建设投资管理规定。2019年4月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用核发的《关于G219线阿合奇县至八盘水磨公路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新自然资预审字〔2019〕7号),2019年6月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用地预审(选字第650000201900013号)。
〔审批(或核准)类项目〕2019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发改交通〔2019〕754)。
〔初步设计批复情况〕2019年11月,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批复工程初步设计(克交发〔2019〕89号)。
〔初步设计变更情况〕2024年2月,克州交通运输局批复项目新增连接线施工图设计变更(克交发〔2024〕11号),项目新增连接线于2024年5月取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用地批复(新自然资用地〔2024〕170号)。2025年3月,克州交通运输局批复项目新增服务区及停车区初步设计变更(克交发〔2025〕14号)。
项目主线按照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总投资45亿元。
项目主线用地涉及克州阿合奇县、阿图什市,于2022年8月取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国道219线阿合奇至八盘水磨段公路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新自然资用地〔2022〕489号);因项目设计变更新增连接线需要新增用地,于2024年5月取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国道219线阿合奇至八盘水磨段公路项目(新增连接线)建设用地的批复》(新自然资用地〔2024〕170号)。
本次设计变更项目按照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沿线服务设施标准建设,建设内容为新建服务区3处、停车区2处,总投资0.7834亿元。涉及阿图什市境内投资0.4115亿元,建设内容为为服务区2处。
二、项目申请用地情况
该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为6.9691公顷,其中:农用地4.7933公顷(天然牧草地4.7529公顷、其他草地0.0404公顷),建设用地0.0691公顷,未利用地2.1067公顷。
按权属和地类分:国有土地6.9691公顷,其中:农用地4.7933公顷(天然牧草地4.7529公顷、其他草地0.0404公顷),建设用地0.0691公顷,未利用地2.1067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
该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自然保护区情况〕:该项目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地)。
〔生态保护红线情况〕: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综上,该项目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申请农用地转用。我局不存在违规供地、违规抵押情形,承诺不向“两高”、过剩产能等不符合产业用地政策的项目供地,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1.4620万元(土地等别为12等,面积为0.5731公顷,收费标准为20元/平方米)。按照有关规定,现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