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图什市松他克镇买谢提村、库木巴克村粪污一体化处理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5-0002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5-03-15 10:54 |
名 称 | 关于阿图什市松他克镇买谢提村、库木巴克村粪污一体化处理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 ||
成文日期 | 2025-03-15 | 有 效 性 | |
文 号 | 阿自然资函〔2025〕54号 | 主 题 词 | 用地 预审意见 |
来 源 |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 |
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出具《建设项目管理意见征询函》(阿发改函〔2025〕027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和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经规划部门实地核查,现对该项目规划、用地预审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阿图什市松他克镇买谢提村、库木巴克村粪污一体化处理建设项目,选址位于阿图什市松他克镇买谢提村、库木巴克村。
二、项目名称:阿图什市松他克镇买谢提村、库木巴克村粪污一体化处理建设项目。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拟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座;新建双壁波纹管污水管网18.197公里,新建DN160U-PVC管25公里、C30预制混凝土检查井638座及附属配套设施。
四、项目建设期:2025年3月—2025年12月。
五、工程总投资为:建设项目总投资3600.6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财政资金。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拟同意该项目选址方案,此预审意见只用项目立项(核准,备案),不作为开工证明,如有违反后果自负;该项目用地需按照建设用地管理有关规定、程序上报审批,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及耕地。
本预审意见有效期至2026年3月14日。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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