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批复书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4-0166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06-27 20:21 |
名 称 | 处置批复书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批复 |
来 源 | 阿图什市财政局 |
阿图什市委政法委、阿图什市幸福街道办事处:
根据阿图什市委政法委《关于阿图什市委政法委固定资产调拨的请示》,经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同意将权属为阿图什市委政法委的固定资产(电脑共计15件,资产原值57800元 大写:伍万柒仟捌佰元整)调拨至阿图什市幸福街道办事处。
请贵单位收到批复后,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新财规〔202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办理具体事宜和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阿图什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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