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实现应保尽保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4-0072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27 19:37 |
名 称 | 克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实现应保尽保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城乡 |
来 源 | 克州政府网 |
记者从州民政局获悉,全州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调整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16元提高至678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41元提高至507元,新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克州对2023年7月1日以来涉及的城乡低保对象按照提高标准进行补发,目前已全部补发到位。同时,自2024年1月起,农村低保资金每月15日前与城市低保资金同步发放。
州民政部门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精准认定,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强化资金保障,足额落实好配套资金,有力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规范管理,管好用好救助资金,采取强力措施,确保补发低保金精准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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