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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图什市2025年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5-0019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04-10 19:12
名        称 关于阿图什市2025年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5-04-10 有  效  性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村集体经济 批复
来        源 阿图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阿图什市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阿图什市2025年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阿农字[2025]5号)和《关于对阿图什市2025年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审查意见》(阿农审函字[2025]8号)可研文本及项目附件材料均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通过实施阿图什市2025年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立足于现有地方企业现状,符合乡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本项目的建设,结合了阿图什市各乡、镇、村的地方特色,能很好的契合地方现有资源和特产,使各区域相互协调共同发展,本项目的建设,能有效的解决乡村劳动力,资源过剩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因失业而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社会问题,同意实施阿图什市2025年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二、项目库编号:ATS250041,阿图什市2025年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编码为2503-653001-20-01-352491。

三、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区涉及2个乡镇、阿扎克镇布亚买提村,格达良乡库尔干村、库都克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阿扎克镇布亚买提村的豆腐厂建设内容为:总建筑面积为388.98m²。库都克村的花灯厂建设内容为:总建筑面积为2000.00m²。库尔干村的沙枣分拣加工厂建设内容为:总建筑面积400.00m²。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9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财政资金。

六、项目建设(法人):阿图什市农业农村局,木沙江·亚苏甫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七、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阿图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

八、项目实施单位:阿图什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九、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

十、建设性质:新建

十一、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其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按照核准意见执行(详见附件)。

十二、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遵守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严把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项目开工后,及时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开工、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完工等信息,并同步上传佐证资料。

十三、请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单位(法人)履行投资项目及其相应的投资计划执行的日常管理主体责任,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履行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日常监管及其相应的投资计划执行的直接责任,开展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保障和提高投资综合效益。

十四、请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相关要求,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严格落实资金来源,坚决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十五、在后续阶段,请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推动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如需对本批复文件的内容进行调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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