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住建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6-00030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5-12-25 19:07 |
| 名 称 | 阿图什市住建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
| 成文日期 | 2025-12-25 | 有 效 性 | |
| 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涉企 收费 目录 |
| 来 源 | 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及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人防部门 | 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部门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核算项目需缴纳人防费用;出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通知书;引导涉及企业前往市税务部门缴纳相关费用 | 每平方米600元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管理规定》(新国动规〔2023〕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办法》(新发改规〔2021〕10号 | 政府制定 |
| 2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部门 | 污水处理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服务内容:及时维修市区排水管道,处理流入市政排水管网内的污水,保障污水得到有效处理,不发生环境污染问题。包含在水费内由供排水公司一并收取。 收费范围:凡在阿图什市城市规模区内产生生活垃圾的餐饮、企业、单位和个人。 |
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1.25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2.25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9元/立方米 |
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阿图什市财政局、阿图什市发改委研究后,市政府同意实施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关于调整阿图什市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费价格的通知》(阿政规〔2025〕1号)、财税[2014]151号、 | 政府制定 |
| 3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部门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服务内容:因特殊需要必须临时占用道路兴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基建施工,堆放物料,停放车辆,搭建棚亭,摆设摊点,设置广告标志或其他临时占道;因施工,抢修地下管线或其他情况需要挖掘城市道路。 收费范围:凡在阿图什市城市规模区内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城市道路占用收费标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 | 阿图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阿图什市财政局、阿图什市发改委研究后,州住建局同意实施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成[1999]410号1,财税[2015]68号,新政办[1999]38号,新财非税[2015]23号 | 政府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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