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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公安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6-0001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6-01-08 19:47
名        称 阿图什市公安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成文日期 2026-01-08 有  效  性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收费 目录 清单
来        源 阿图什市公安局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及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1 阿图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 交警总队 政府部门 汽车号牌工本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核发汽车号牌 100元/副 政府制定 根据《关于规范我区机动车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计价费〔2005〕450号)规定:一、机动车牌证工本费。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4.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7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副5元。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
2 阿图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 交警总队 政府部门 挂车号牌工本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核发挂车号牌 50元/副 政府制定 根据《关于规范我区机动车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计价费〔2005〕450号)规定:一、机动车牌证工本费。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4.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7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副5元。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
3 阿图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 交警总队 政府部门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号牌工本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核发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号牌 40元/副 政府制定 根据《关于规范我区机动车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计价费〔2005〕450号)规定:一、机动车牌证工本费。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4.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7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副5元。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
4 阿图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 交警总队 政府部门 摩托车号牌工本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核发摩托车号牌 35元/副 政府制定 根据《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9〕102号)规定: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70元调整为35元。
5 阿图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 交警总队 政府部门 机动车临时号牌工本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 5元/张 政府制定 根据《关于规范我区机动车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计价费〔2005〕450号)规定:一、机动车牌证工本费。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4.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7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副5元。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
6 阿图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 交警总队 政府部门 行驶证工本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核发行驶证 10元/本 政府制定 根据《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规定:二、公安部门(二)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由每本15元降为每本10元。
7 阿图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 交警总队 政府部门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核发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10元/本 政府制定 根据《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规定:二、公安部门(三)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标准,由每本15元降为每本10元。
8 阿图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 交警总队 政府部门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10元/本 政府制定 根据《关于规范我区机动车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计价费〔2005〕450号)规定:一、机动车牌证工本费。(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在向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时,收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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