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阿图什市城镇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5-0036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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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5-03-14 | 发布日期 | 2025-03-14 |
文 号 | 阿政办发〔2025〕2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阿图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
《阿图什市城镇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
阿图什市城镇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住房保障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公租房动态管理,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率,根据克州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深入整治公租房领域突出问题,通过治理重点难点、排查问题线索、查处典型案件、曝光典型案例、完善规章制度,持续整治公租房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不断提高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自2025年3月1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利用职务便利在公租房建设管理、审批分配过程中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整治:
(一)公开公示不到位方面
1.当地公租房房源、分配条件等信息,未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单位)、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等向社会公开的。
2.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未向社会公示的。
(二)违规分配、审核方面
1.未制定或未及时调整公租房保障对象、准入条件、租金标准等相关管理规定的。
2.在合理轮候期内,未将本地符合条件的低保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
3.在公租房准入过程中,不按规定办事,批条子、打招呼、收受好处、优亲厚友,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纳入住房保障的。
4.在公租房审批过程中,工作人员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的。
5.住房保障受理部门和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有房源情况下将本来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拒之门外的。
(三)违规租住、转租、转借方面
1.在人员资格审核中,住房保障家庭收入和财产(住房支付能力)明显超出当地准入标准的。
2.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违规租住公租房的。
3.采取贿赂、欺骗等手段获得住房保障的。
4.故意拖欠公租房租金累计长达6个月以上的。
5.保障对象违规将公租房转租、转借他人的。
6.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的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的。
(四)违规管理使用改变用途方面
1.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擅自改变公租房居住用途的。
2.保障对象将公租房用于生产、经营等改变居住用途的。
(五)住户诉求解决不及时方面
1.因违规或不符合保障条件,群众有反映、举报,未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的。
2.群众合理诉求没有及时解决的。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阶段(2025年3月15日前)
1.组织召开全市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利用各小区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公租房相关政策并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全面启动安排部署工作,健全组织机构,突出重点,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细化实化责任清单,逐级压实责任。
2.认真开展摸排自查自纠工作。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制作自查自纠工作表,各单位核查职工享受公租房政策情况、各乡镇(街道)摸排户籍人口享受公租房政策情况并于2025年3月18日下午19点前将自查自纠报告上报至阿图什市城镇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5年3月15日至5月15日)
1.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张贴公告,向社会公开保障性住房违规举报电话、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受理地点、受理渠道等,开门问政,广开言路,紧紧依靠群众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不留死角和盲区,将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到乡镇(街道)、管委会、村委会(社区),通过查阅资料、入户走访、接待来信来访、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信息筛查等形式,展开拉网式排查。
3.收集、梳理问题,建立重点问题台账,逐项研究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员、进度、时限“五落实”;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逐项核查,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办理。
4.及时发现、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点带面,深挖细查,认真整治本市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管理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2025年5月15日至5月31日)
1.认真提炼总结。聚焦案件查办、打击违纪违法行为、纠治不正之风、形成制度成果等方面进行总结,注重提炼经验做法。
2.注重成果转化。结合查处的腐败案件,深挖问题根源,推动各成员单位堵塞制度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填补政策缺项,努力把整治成果转化为政策制度,固化形成工作机制,为长效化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3.坚持纠措并举。各单位要自上而下检视本部门在专项行动中暴露出的行业不正之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强化整改,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4.阿图什市城镇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及时将进展及重要情况向克州住建局、市纪委监委上报。专项行动结束后,转入常态化监管,持续巩固拓展整治成果。
第四阶段:巩固深化阶段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按照“坚持、巩固、深化”要求,继续梳理排查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分配管理突出问题,该清理的清理,该整治的整治,该健全制度的健全制度,持续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真正出实效、见长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由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指导、开展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切实将专项清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健全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分配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机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善作善成。要把开展专项整治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专项治理、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一体推进、全面落实。
(二)多措并举,全面落实整改。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1号令)、《自治区公租房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办发〔2019〕124号)等政策规定,对于整治查出问题,涉及普通群众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督促整改纠正,采取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腾退公租房、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调整租金标准、补缴租金、调整保障条件或准入标准、记入不良信用并向社会公布;涉及国家公职人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问题移交相关部门。
(三)实事求是,精准运用政策。注重宽严相济,既从严从实监督执纪问责,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既查清问题、严惩腐败,又澄清诬告、保障权利,既推动制度建设、又防止简单化,特别要注意避免因未及时调整公租房准入标准,而将保障对象当作清理对象的问题。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一案双查,强化警示教育。对专项整治组织推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力,以及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对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同时运用保障性住房领域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施教,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标本兼治,完善制度措施。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查找问题原因,补齐制度短板,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注重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从管理的薄弱环节抓起,坚持实事求是、务实管用的原则,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以制度建设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附件:1.关于成立阿图什市城镇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2.阿图什市城镇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核查统计表(单位,乡<镇>、街道)
3.阿图什市城镇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核查汇总表(单位,乡<镇>、街道)
附件1:
关于成立阿图什市城镇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加强阿图什市公租房科学管理,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率,深入推进公租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克州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整治我市城镇保障性住房违规分配、违规租住、恶意拖欠租金、转租转借等问题,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内容及职责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艾合买提·买买提(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刘 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何晓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赵志军(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薛理升(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阿迪力江·吐拉洪(阿图什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梁 灏(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吴江平(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
艾尼娃·阿不力孜(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焦 亮(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蔡雪姣(市卫健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阿不都克力木·艾尔肯(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海波(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亚克普江·迪力亚力(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居来提·塔什兰(上阿图什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吾提库尔·亚森江(阿扎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买买提力·塔依尔(松他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努尔买买提·阿吉(阿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依布拉依木·阿布力米提(格达良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哈力别克·阿力(哈拉峻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古丽沙那提·哈德尔阿力(吐古买提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阿伍提江·伊拉木(光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肖开提江·阿巴拜克尔(幸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阿丽娅·艾尼瓦尔(新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焦亮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促指导成员单位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整治。
二、工作职责
1.市纪委监委:负责对核查出问题,并在规定时限内拒不完成整改的公职人员进行依规依纪依法问责。
2.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负责提供全市各单位公职人员相关信息,配合市住建局信息共享,核查干部职工违规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情况。
3.市住建局:负责统筹各阶段工作,提供配租户名单,牵头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全市公共租赁住房进行摸排、汇总违规违法线索,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反馈至阿图什市公租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市公安局:负责核查享受公租房人员及家庭成员拥有车辆情况,配合市住建局对故意瞒报、弄虚作假、从事违法活动等行为的承租户开展清查清退工作。对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并核查公安系统内干部职工违规享受公租房情况。
5.市民政局:负责核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员及家庭成员的婚姻情况,核查是否属于低保、低收入家庭。
6.市教育局:核查教育系统内享受公租房人员相关信息,配合市住建局做好违规享受人员、转租转借人员、长期空置房屋清查清退工作。
7.市国资委:负责核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国有企业职工相关信息,配合市住建局做好违规享受人员、转租转借人员、长期空置房屋清查清退工作。
8.阿图什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核查园区企业经营状况、用工规模,招商引资企业承租公租房情况。
9.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核查户籍在各乡镇辖区的公租房承租户,恶意拖欠租金、拒不退房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市住建局协助清理,并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10.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核查辖区内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和拆迁临时过渡安置户住户信息,与配合市住建局信息共享,提供转租转借、长期闲置等违规租住情况,分类建立台账,配合配合市住建局开展入户走访、摸底排查工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附件2
阿图什市城镇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核查统计表 | ||||||||
填报单位: | 填报时间: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是否存在违规租住情况 | 涉及违规租住人员及违规租住情况 | 特殊困难职工住房保障情况 | 备注 |
注明: 1、违规租住情况包括转租转借、恶意拖欠租金、不符合居住条件(根据《自治区公租房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办发〔2019〕124号文件规定公租房保障对象为新就业无房职工)。 2、涉及违规租住人员及违规租住情况需要填写涉及违规租住人员姓名、职务、违规租住详细情况。 3、特殊困难职工住房保障情况填写本单位职工不符合居住公租房条件,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无房职工住房保障情况。 |
附件3
阿图什市城镇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核查汇总表 | |||||||
填报单位: | 填报时间: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本单位享受公租房政策职工(人) | 符合政策职工(人) | 是否存在违规租住情况 | 涉及违规租住人员及违规租住情况 | 特殊困难职工住房保障情况 | 备注 |
注明: 1、违规租住情况包括转租转借、恶意拖欠租金、不符合居住条件(根据《自治区公租房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办发〔2019〕124号文件规定公租房保障对象为新就业无房职工)。 2、涉及违规租住人员及违规租住情况需要填写涉及违规租住人员姓名、职务、违规租住详细情况。 3、特殊困难职工住房保障情况填写本单位职工不符合居住公租房条件,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无房职工住房保障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