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3-0349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3-11-06 | 发布日期 | 2023-11-09 |
文 号 | 阿政办发〔2023〕30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3〕128号)要求,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结果已经阿图什市十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决定废止以阿图什市人民政府、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阿图什市人民政府、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1 阿政办〔2003〕87号 《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阿图什市土地储备办法>的通知》 2 阿政发〔1999〕28号 《关于印发<阿图什市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件下载: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