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阿图什市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104812/2023-0235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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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08-11 | 发布日期 | 2023-08-12 |
文 号 | 阿政办发〔2023〕18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加快推进危旧房改造”要求,根据全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百日行动方案》及克州住建局《关于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阿图什市实际,制定《阿图什市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阿图什市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加快推进危旧房改造”要求,根据全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百日行动方案》及克州住建局《关于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阿图什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危房改造重要指示精神,汲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和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组织开展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精准消除城市危旧房安全隐患,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切实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摸底调查对象
(一)城镇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险住房。
(二)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企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无独立厨房、卫生间)。
三、摸底调查方式
各乡(镇)、街道统一在“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调查系统”的子系统“全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系统”(摸底调查系统)中集中填报住房信息,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
(一)数据抓取和推送
1.各乡(镇)、街道根据“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导出本辖区自然灾害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风险普查判定存在明显裂缝、倾斜、变形等安全隐患住房信息,建立各乡(镇)、街道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基本工作台账。
2.各行业部门要全面梳理本行业国有企事业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可由住房管理单位将危旧房清单报送属地摸底调查部门,统筹纳入工作台账。
3.各乡(镇)、街道要在现有全国自然灾害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风险普查结果上进行查漏补缺,特别对年代久远的房屋、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进行再排查、再复核,经研判分析后,统筹纳入工作台账。
(二)现场核实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专业技术力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疑似危险住房,参加现场核实的工作人员要对核实结果签字确认(专业技术力量:阿图什市住建局协调8家施工企业8名工程师组成)。
(三)信息录入
确定为疑似危险住房的,要及时准确将该类危险住房信息录入摸底调查系统。
(四)安全鉴定
对疑似危险住房,按照“谁拥有(使用)、谁鉴定、谁付费”和“谁鉴定、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依照有关标准规范开展安全鉴定。
(五)信息更新
对鉴定为C、D级的危险住房信息,通过危旧房摸底调查系统进行录入,要将鉴定结果及时更新到摸底调查系统中。
(六)结果校验
要对社区、村信息录入更新数据进行全数校验,各乡(镇)、街道对所辖信息录入更新数据随机抽取100%进行校验,发现账实不符的,要立即进行整改。
四、分类实施整治
(一)对存在非结构安全隐患的老旧建筑,由各乡(镇)、街道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二)对擅自变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要建立档案,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消除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损坏的,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对已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告知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危险等级并组织其积极推进危险房屋治理工作。对鉴定为C级的危房,可采取局部加固修缮等措施,对鉴定为D级的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撤出人员,采取技术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对需要拆除的危险房屋,应优先纳入城市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计划。
在实施解危前,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房屋安全动向,一旦出现险情,要果断实施应急处置,立即撤出人员,设置合理的安全隔离区和明显的危房标志并落实专人蹲点观察、专人巡查监管等措施,不得让住户或其他人员再入住,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工作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属地负责的原则,由各乡(镇)、街道负责本地区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
(一)工作准备(8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组建专业调查队伍(明确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录入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由阿图什市住建局创建分配各乡(镇)、街道管理员账号(各乡<镇>、街道分配村、社区调查人员账号),开展业务员培训,熟练掌握使用摸底调查系统,做细做实做足各项前期准备。请各乡(镇)、街道组建专业调查队伍于8月14日前分别上报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二)推送房屋信息摸底调查(8月31日前)。对于自治区推送存在明显裂缝、倾斜、变形等安全隐患房屋,通过现场查看,拍摄房屋照片、核实和补充完善房屋基本信息,确定疑似危险住房,录入摸底调查系统,选择符合资质要求、业务能力强、信用良好的鉴定机构,对疑似危险住房及时开展鉴定,将鉴定结果为C、D级的危险住房信息和产权人信息及时更新到摸底调查系统中。经统计,阿图什市共抓取存在明显裂缝、倾斜、变形等安全隐患房屋6栋,对于遗留非成套住宅,调查队伍通过现场调查,填写产权人信息,录入摸底调查系统。
(三)新增疑似危险住房摸底调查(8月31日前)。基于现有全国自然灾害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风险普查结果,对推送住房信息之外疑似危险住房进行查漏补缺,特别对年代久远的房屋、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进行再排查、再复核,经研判分析后,统筹纳入工作台账。
(四)结果校验和工作总结(9月25日前)。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查漏补缺,全面复核调查数据,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准确、可追溯,并将调查结果报送同级政府,各乡(镇)、街道将调查结果经同级政府同意后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按照自治区危旧房摸底调查百日行动方案抽查比例对各乡(镇)、街道数据进行抽验,并汇总全市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克州住建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汲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把摸底调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安排专人负责,依托并加强本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力量,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压实各方责任。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对本辖区摸底调查整治工作责任,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出具鉴定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加强支撑保障。阿图什市住建局将动员房屋安全鉴定、设计、施工、监理、行业管理等领域的专业人员参与摸底调查工作,配套经费。在摸底调查工作中,运用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城镇、“两违”清查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加强数据综合分析,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四)强化督促指导。阿图什市对所辖各乡(镇)、街道加强督促指导,对摸底调查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同时,适时通报各乡(镇)、街道录入率、鉴定率、更新率等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