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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州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委员第81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5-0111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6-20 20:07
名        称 关于对自治州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委员第81号提案的答复函
成文日期 2025-06-20 有  效  性 有效
文        号 阿政提字〔2025〕12号 主  题  词 提案 答复
来        源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迪力穆拉提·伊力哈木代表:

您在自治州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81号“关于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道路养护。国道G314、G315穿越上阿图什镇,是上阿图什镇群众出行的重要道路,管护单位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克孜勒苏执法支队和克州公路局。其他农村公路管养单位分别是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和上阿图什镇人民政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第三章养护,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及县道的日常养护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目前,上阿图什镇有护路员175名,负责辖区道路的养护工作。

(二)做好道路规划设计。新建上阿图什镇塔库提村公路2公里,乌恰村3.1公里,萨依村修建1.6公里;申请资金210万元,在国道G315沿线10公里范围内道路两边安装路灯235盏,基本实现夜间亮化。同时在20个行政村40个十字路口安装路灯,方便群众夜间出行安全。2025年计划申请资金125.3万元,在上阿图什镇萨依村主干路段8公里、萨依巴格村主干路段2.3公里、博依萨克村主干路段0.6公里处安装路灯417盏。

(三)统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采购原材料,邀请第三方机构加强对原材料产品的审核把关,确保质量达标。督促参建各方主要责任人签订质量责任承诺书,杜绝施工过程偷工减料和敷衍了事现象的发生,严格工程建设全过程,强化项目施工、质量进度、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建造的每个项目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今年以来,共开展质量监督检查9次,发现问题4起,全部要求施工方现场整改。

在今后的工作中,阿图什市将加大对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生活质量,改善群众出行条件,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单位负责人:何晓波

联系电话:0908—7625521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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