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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第9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K45890655/2026-0132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7-03 19:29
名        称 关于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第9号建议的答复函
成文日期 2026-07-03 有  效  性 有效
文        号 阿政建字〔2026〕4号 主  题  词 建议 答复
来        源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托合提·买合苏提代表:

您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9号“关于阿图什市城西检查站至阿克苏方向高速公路1-2公里沿线路段邻近居民居住区安装降噪隔音板解决噪音扰民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阿图什市高度重视交通领域噪音扰民问题,始终把群众居住安宁的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严格规范车辆通行秩序,严控违规鸣笛、超速行驶等扰民行为,全力削减交通噪音带来的不良影响,切实营造安静宜居的生活环境。

项目基本情况

连霍国家高速公路联络线G3012阿克苏市—喀什段(以下简称该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7918”路网重要组成部分中衔接连云港至霍尔果斯高速公路吐鲁番至和田通道,途经阿克苏市、柯坪县、巴楚县、伽师县、阿图什市,终点为喀什市库曲湾。阿克苏至喀什高速公路项目路线全长428.494km,其中阿图什—喀什段长度为30.282km,该路段依托原有G314国道一级公路路面,对公路交安设施等进行改造而成。

该项目于2011年5月10日开工建设,2015年7月建成通车,在设计、施工及运营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关于连霍国家高速公路联络线G3012阿克苏市—喀什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1〕219号)《关于阿克苏至喀什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新交综〔2013〕74号)及《连霍国家高速公路联络线G3012阿克苏市—喀什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各项应建的环保设施已基本建成,特别是在声屏障等环保措施,按照批复要求进行落实。

您提出的建议涉及路段(阿图什西—阿图什东),距噪声敏感目标中间均存在辅路(市北外环)及绿化带进行隔挡,该绿化隔离带可对高速公路交通噪声起到自然衰减、阻隔缓冲作用,形成噪声防护空间,现状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

下一步,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对接相关上级单位,同时汇集各方意见建议,积极争取隔音屏障建设,为周边各族群众的生活环境营造良好条件。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单位负责人:何晓波

联系电话:0908—7625521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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