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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23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5-0110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6-20 19:36
名        称 关于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23号建议的答复函
成文日期 2025-06-20 有  效  性 有效
文        号 阿政建字〔2025〕13号 主  题  词 建议 答复
来        源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木斯塔帕·木合塔尔代表:

您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23号“关于协调解决乡村垃圾车运转补助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事关群众福祉,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近年来,阿图什市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不断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相关要求,阿图什市在编制2025年年初预算时,松他克镇已编制相关项目预算,相关项目预算均可以用于乡村垃圾车辆运行支出。经松他克镇人民政府研究,乡村垃圾车运转经费可使用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支出,由各村支出1万元,15个村共计支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5万元,用于乡村垃圾车辆运行支出,可以有效解决乡村垃圾车运行经费不足的问题,确保垃圾车正常运转。

在今后的工作中,阿图什市将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加大向乡镇、村倾斜资金力度,为乡村环境整治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共同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单位负责人:何晓波

联系电话:0908—7625521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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