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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丽娅·艾尼瓦尔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104812/2025-01015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4-14 19:21
名        称 关于阿丽娅·艾尼瓦尔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4-14 有  效  性 有效
文        号 阿政干字〔2025〕3号 主  题  词 职务 任免 通知
来        源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阿图什市十届人民政府第四十八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阿丽娅·艾尼瓦尔同志任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艾帕尔江·艾山江同志任市公安局政治委员,免去其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张永明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

冯雨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杨磊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阿力木江·那苏如拉同志任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丁玉梅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刘婷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大队长(副科级),免去其市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教导员(副科级)职务;

马乾坤同志任市河湖保障服务中心(市节约用水促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阿斯力白克·玛买塔力同志任市教师培训中心主任,免去其市第五幼儿园园长职务(因机构规格调整);

金龙同志任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持珍同志任市昆山第二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易萍同志任市第五小学副校长,免去其市第十五幼儿园园长职务(因机构规格调整);

免去阿不都沙拉木·艾米力同志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蒋发扬同志市公安局政治委员职务;

免去张丽萍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阿力木江·艾尔肯同志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李春明同志市河湖保障服务中心(市节约用水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丁娜同志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预防保健)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依力亚斯·依马木同志光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谢翠兰同志市第十五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副科级)职务,保留政治待遇(因机构规格调整);

陈文广同志调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注明试用期一年的同志,试用期从2025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5日。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胜任现职,正式任职;若不胜任,免去其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相应工作。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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